根据《吉林大学(力旺)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和《吉林大学(力旺)创新创造创业发展基金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十届(2025年度)吉林大学(力旺)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奖、精英学生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1.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奖。
评选2人,每人奖励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学院内推荐不超过2人。
2.创新创业精英学生奖。
评选2人,每人奖励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学院内推荐不超过2人。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奖。须为评审规定年度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师德师风优良,业务能力精湛;评审规定年度指导我校学生团队在吉林大学认定的国家级A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金奖(同等级奖项)或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域取得其他突出贡献。
2.创新创业精英学生奖。须为评审规定年度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包含在职、委培生);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勇于创新创造,在青年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表现优异;已完成参评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且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评审规定年度作为主要参加人在吉林大学认定的国家级A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金奖(同等级奖项)或在创新创业领域取得其他突出成绩。
三、评审原则
1.坚持择优、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2.突出品德评价,坚持教师师德师风、学生诚实信用第一标准;
3.评审主要倾向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学生。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须填写《吉林大学(力旺)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奖申报审批表》(附件1)或《吉林大学(力旺)创新创业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附件2),并按照填写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于2026年3月19日16:30前报送至机械材料馆510室。
2.申报该奖项的同学请于3月19日前加QQ群,群号:1090228127
五、其他说明
1.申报人入选后填报成果清零,取得新成果后可另行申报其他年度奖项。
2.毕业生候选人由获奖年度所在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3.该奖项不得与(力旺)其他奖励基金兼得。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130652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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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五日